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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镇桃源居东旁边土地 1700平方米(DZJY-区集资竞2024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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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价格:0.0元/宗·月 出价) 距 开 始
  • 报名截止时间:Wed Apr 30 17:30:00 GMT+08:00 2025
  • 竞投开始时间:Tue May 06 09:30:00 GMT+08:00 2025
  • 竞拍底价:5950.00元/宗·月
  • 最少加价金额:850.00元/宗·月
  •  
  • 延时周期:3分钟/次 0次延时
  • 交易保证金:38000.00元
  • 项目信息
  • 竞投公告
  • 出价记录 0
  • 结果公告
  • 交易文档
电子交易编号 DZJY-区集资竞20240029-3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组织方 区交易中心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其他行业 资产交付方式 以现状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前审核
租赁年限(年) 5.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38000.00
竞价资质要求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赖家经联社 桃源居东空地 040303017000-01-0005 001 建设用地 占地面积 1700.00 平方米 5950.00 元/宗·月
白蕉镇桃源居东旁边土地 1700平方米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1-N2440403MF9152603N-20250424-000002-4

区交易编号: 区集资竞20240029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珠海市斗门区赖家经济合作联社委托定于 2025-05-06日9:30时白蕉镇桃源居东旁边土地 1700.00平方米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桃源居东空地 040303017000-01-0005 001 1700.00平方米 0.00平方米 5950.00元/宗·月 白蕉镇连兴路桃源居东旁边 建设用地 商业
    1、底价总额:371458.50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2年后开始递增,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斗门区赖家经济合作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850.00元/宗·月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5-05-06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四、交易流程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dm3z.cn/)” 网站或关注“斗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5-04-25 9:00 起至 2025-04-30 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dm3z.cn/)” 网站或关注“斗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04-30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38000.00 元整(¥38000.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与交易保证金不相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意向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珠海农商银行坭湾支行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77000138408110005381
 
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村集体处理,并将其列入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八、交易说明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05-06 9:30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珠海市斗门区赖家经济合作联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如需转租、转借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才可以将标的物转租或转借,新承租方需与甲方重新签订接上一任乙方(原租方)租赁合同余下的租期,合同履约条款不变。(一)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该土地。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使用)费。 (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 (五)乙方可在该土地上依法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设施,但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报镇相关部门审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保留建(构)筑物或恢复土地原状。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恢复土地原状的,建(构)筑物及设施、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处置费用乙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用该土地抵押、担保或抵偿债务。 (七)甲方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擅自出租、转包、买卖(转让)。在合同期内,该土地仅作 用途,不得用于约定外的其他用途。 (八)合同期间一切生产经营费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规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 (十)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土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土地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十一)在合同期内,如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该土地规划用途改变或甲方村集体决定开发该土地,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移交土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再作任何补偿;承包(使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九、合同事项
    (一)合同期限:2025-05-152030-05-14,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的 0.5 ‰违约金。逾期 2 个月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没收合同履约押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给该房屋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检测单位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没收合同履约押金,乙方还应承担房屋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利用该土地从事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无条件收回承包土地,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租金的 / ‰违约金。逾期 / 个月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约押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约押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发包方): 珠海市斗门区赖家经济合作联社
      联系人: 赖锦雄
      联系电话:5508303    
      联系地址: 白蕉镇赖家村民委员会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管理机构: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 余雪怡
      联系电话:2782746    
      联系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井岸镇飞龙街22号)
        附件:合同样本   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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